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依法做好各项工作;
2、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,编制大桥综合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3、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,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4、制定大桥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;
5、负责招商引资,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,并报有关单位备案或审批;
6、负责开发区内财政、地方税务、国有资产、工商、物价、劳动人事、环保以及社会治安等管理工作;
7、统一规划、管理进区项目和开发区内公共设施、基础设施;
8、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事业;
9、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,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;
10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。
11、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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